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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玄空] 《地理辨惑》釋義﹝一﹞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緣生    時間: 2009-12-21 13:04     標題: 《地理辨惑》釋義﹝一﹞

《地理辨惑》釋義﹝一﹞
 
《地理辨惑》清 桐城 馬泰清 清鶚
 
節錄原文 第一問:「近日地理多門,當以何者為專主?」
 
原文解答: 「看龍之來,必須有起伏擺折,有屏幛,有枝腳,至結穴處,必須有砂環水繞,內有窩鉗乳突,此等語,人人能說,及至覓地時,拉山抵水,往往皆錯,蓋看地之法,先以形勢為體,理氣為用,形勢一錯,則體非其體,用非其用,無往而不錯矣,以勢為專主,深明龍穴砂水之法,則於地理一道,亦思過半矣。」
 
書中作者馬氏提及,“蓋看地之法,先以形勢為體,理氣為用”實為至精之妙論。
 
形勢者,基於巒理;巒理者,巒中之理,乃山、水之紋理也,在這裡非指理氣之理。
 
先賢有云: “千尺為勢,百尺為形,勢言闊遠,形言淺近”;“勢居乎粗,形在乎細” 馬氏就更言:“以勢為專主”。
 
 緣生認為「勢」者乃陰、陽之氣,「形」者乃虛、實之象;形、勢之相依實為“山、水之真對待”也。 故一切理氣之運用莫不從於形、勢,故馬氏亦言:“先以形勢為體,理氣為用,形勢一錯,則體非其體,用非其用,無往而不錯矣”。 可見山、水二體之向背實乃地理之至要。
 
再者,根據原文,揆其意旨,可見馬氏乃認為「理氣」乃形勢之子。 勢為形之祖,沒有勢之判定,根本無從觀形;沒有形之判斷,根本無法使用理氣。 大地山川由此理,邑城鎮鄉宅如是。 一宅之興衰,理應先由外局水情而定,再觀形局虛實而判何城立局,理氣之配合旨重發揮而已,次第不可顛倒。
 
以此引伸,可知在陰、陽二宅之操作,“理氣星圖只是用,形局氣勢才是體”。
 
然而,根據緣生的多年實踐,但凡在高樓宅居之佈局,由於局勢之剛、柔互轉,形勢之觀察便不再重在外局之風景,而在乎內局之開、闔。 玄空學理,妙在分亳,在風水之應用更具內、外之分野。 現代社會高樓大宅,判斷重點乃在一宅生氣之乘、承與否。 能乘生氣者,便得“勢之情”;可承生氣者,便得“形之精”。
 
此為勘察現代陽宅之不二心法。 高樓宅外之山川,只是風景,未是風水。 誠需用者在意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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